刘勇律师,1973年出生,中国民主同盟盟员,经济法研究生,现执业于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中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本律师恪守“诚信、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规范,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民主法治进程为己任。始终坚持“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与胜诉之所在,当事人的事就是自己的事,急当事人所急。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的服务理念。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丰厚的工作成果。为当事人与法律顾问单位化解了许多疑难社会矛盾。得到广大当事人及法律顾问单位的认可。
刘勇律师,1973年出生,中国民主同盟盟员,经济法研究生,现执业于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中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本律师恪守“诚信、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规范,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民主法治进程为己任。始终坚持“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与胜诉之所在,当事人的事就是自己的事,急当事人所急。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的服务理念。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丰厚的工作成果。为当事人与法律顾问单位化解了许多疑难社会矛盾。得到广大当事人及法律顾问单位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