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海南一个建筑施工私人老板这里从事施工员工作!老板是挂靠某建筑公司的!现老板已拖欠我半年工资(以前约定一万元/月,也按此标准发过几个月的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工资表,是发现金的!他现在不发工资,我说辞职,他同意,但工资没钱发!请问我可以扣押他放在我这儿的工程签证单和他与甲方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吗?签证单不是钱!是结算工程文件!总价值(工程金额)有三百多万!这些文件一直是放我这里保管的!问题1:如果我扣押这些资料威胁他发工资会不会触犯“窃取公司机密罪或者职务侵占最”?问题2:如果他要求我把东西给他怎么办?问题3:如果我不给他有没有触犯法律?感谢解答!感谢! |